关于印发《仪征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www.bet3365.com_正版约彩365软件_365bet论坛扬州 来源 :仪征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6-06 11:48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仪征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仪征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停车收费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提升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扬州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微腐败”,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专项整治中得到更多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市各有关部门、各园镇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科学组织,系统治理。将整治工作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同推进,排查存在问题,分析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提升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聚焦问题,严肃惩处。聚焦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提醒、行政处罚、通报问责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停车收费财政收入和国资经营收入不流失。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巩固成果,整体提升。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城区和各园镇建成的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重点整治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中的收费问题。
(四)工作目标。围绕“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非法设置的停车设施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擅自设置且不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督促按规定完善手续;对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设施实施统一规范,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停车管理制度,特别是收费制度;对公共停车管理实施整体提升,推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有效惩处,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谋私贪腐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停车收费问题。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的行为;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的收费区域、标准、时间以及优惠政策收费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私自收取包月费等截留行为;摆放物品、私设地锁等强行占用行为;公共停车收费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行为。
(二)规范停车服务管理。结合《扬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扬价规〔2017〕1号)和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定和标准,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避免违规收费,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三)提升长效管理水平。深入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从严控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小区和单位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努力缓解停车难问题。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基本实现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转变。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停车管理机构,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停车指数”,推动停车管理规范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坚决查处私自截留停车费、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吃空饷”等违法行为,坚决避免权力垄断滋生腐败和监管漏洞“有隙可乘”,坚决遏制停车收费管理领域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腐败问题。全面梳理停车收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纪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7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7月)。对照整治范围、目标和内容,结合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车收费管理总体情况,建立城市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设施及收费情况档案。对排查出的停车收费管理问题、违规违纪和信访举报线索等,形成清单,跟踪管理。
第二阶段:整治规范阶段(2021年8月)。市各相关部门、各园镇对照清单开展整治,逐一解决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提高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巡查督查,选择一批重点案件开展深入调查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9月)。市各相关部门、各园镇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收费管理长效化水平。市推进小组将组织对各地的整治工作进行成效评估,总结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纪委、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文体旅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城发集团、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名单见附件)。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园镇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整治工作牵头部门。
市推进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排查组、整治组、建设组、立法推进组。综合组,由城管局牵头,负责与扬州市推进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络,做好推进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排查组,由公安交警、城管局牵头,负责协调城区及各园镇公共停车资源供给、需求和缺口等情况。整治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对公共停车收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建设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住建局配合,推进全市停车场布点规划建设。立法推进组,由城管局牵头、公安局、城发集团配合,负责协助扬州市推进小组做好《扬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指导推进我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各相关部门、各园镇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停车收费违纪行为。宣传部门负责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完善停车收费管理政策、标准。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督促执收单位按照《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文件精神规范收费,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布点规划建设。住建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的督查推进工作。城管、公安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等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做好涉及市容管理的公共场所内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公园、景区周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审计部门加强对全市公共停车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单位的审计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城发集团负责加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的布点建设和规范管理。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整治各项工作。
(三)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市各相关部门、各园镇每月底上报本部门、本区域整治工作进展。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市推进小组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宣传推广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措施不力、整治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建立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对涉及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谋私贪腐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公共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发动,畅通市民举报渠道,引导市民参与监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市各相关部门、各园镇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连同工作推进小组名单,于7月20日前报市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云飞,联系电话:13773366548、89319118)
附件:仪征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小组成员
附件
仪征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
整治工作推进小组成员
组 长:俞 蕾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道标 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江旭强 市城管局局长
蒋正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兵 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
樊荣荣 市宣传部(网信办)副主任
吴春元 市发改委副主任
魏建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惠剑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郭 政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 胜 市城管局副局长
胡 琴 市文体旅局副局长
葛玉玲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缪 航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强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周玉东 城发集团副总经理
张志宏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江旭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