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应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机构:www.bet3365.com_正版约彩365软件_365bet论坛扬州 来源 :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0-14 09:45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宝应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各镇区和县各部门单位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镇区和县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总体原则,不得违法实施《宝应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外行政许可,坚决杜绝变相许可,确保清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2022年底前,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实施规范,及时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更新调整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一件事”、跨省通办、告知承诺、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改革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满意。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严守监管底线。对审管一体事项,审批部门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各部门要梳理审管联动事项清单,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确保监管到位。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